自然保護區未來實施策略與展望 91.11.26.(二) 保護自然生態的最佳途徑之一,即為依相關法規劃設各類保護區 並加強經營管理,使物種得在自然的狀況下生存、繁衍。現階段應考 量各地生物資源概況,優先擇定重點區域,如重要野生物棲地或亦受 威脅、環境敏感區域劃設保護區,儘量符合保育生物學的原則,面積 適當,必要時設定緩衝區,且避免長形及棲息地和族群的零碎化。 保護區劃定前應先就範圍內之自然資源、人文活動、土地使用現 況及所有權屬、以及相關計畫進行調查瞭解,並協調地方政府及地方 民眾意見,會商有關機關,以減少爾後之爭議。 國土中任何較大規模、較具污染性的開發行為,在開發前都應通 過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在開發後亦需不斷的 追蹤、監測及考核,以有效控制污染與破壞。 為避免個別設立的保護區變得零星孤立,保護區與周邊地區應整 合具有相容性及永續發展性的土地利用規劃。透過完善的立法或修法 ,增加法令的周邊性與彈性。依保護區資源特性,建立保護區分級、 分類管理模式,訂定保育計畫並確實執行,並採定期通盤檢討制度, 以評估保育成效並修正保育措施。此外,應成立保護區專責管理單位 ,培育專業管理與規劃人才,提昇保護區之經營成效。 保護區的管理基本上是種動態經營觀念,各主管機關應就保護區 內及其周圍地區之環境持續監測,隨時掌握自然資源是否有衰敗情形 ,適度調適保育計畫與方法。並應即時進保育技術研究,採取適當措 施,以維護保護區之保育成效。 社區參與的目標,在於使更多民眾一同傳播自然保育目標。應肯 定地方的行動,並加強地方對環境的承擔和自信,因此主管機關應提 供更多直接參與行動和現場管理的機會。為達到真正的有效性,主管 機關必需找出解決理想和現實間衝突的方法,並扮演積極解決問題者 角色。提供機會使地方社區參與保護區範圍劃定,並共同訂定保育目 標。 隨著土地的私有化政策,部分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棲地位於私有的 土地範圍內,因此私人管理角色應受到廣泛的重視與認同。保護區經 營管理方式應調整適用於土地所有人和占有人的情況,這是維護野生 物棲地和自然景觀的重要方法之一,而非透過強制的法規推動。主管 機關應協調土地所有人、占有人、土地管理者,共同建立和應用永續 性經營管理方式,達成自然保育的目的。 執行保育之人員如不具備司法警察權時,則對於保護區內非法盜 伐、盜獵等行為之取締,無法立即達成遏阻之成效,容易打擊工作人 員之士氣。因此,各保護區應設置正式的專責人員外,宜再適度賦予 執法權力,建議可考量比照美國或韓國等國家所採用的保育人員專屬 特定警察權,以發揮保護區的管理成效。 保護生物多樣性最佳的途徑,應以保護生物棲地為主,即劃設各 類保護區並加強經營管理,使物種得在自然的狀況下生存、繁衍。台 灣政府當局現階段應更積極推動野生動植物棲地及地景之保育工作, 並加強民眾之教育宣導,提昇保育觀念,來落實生物多樣性工作,以 達到《生物多樣性公約》所揭示的「保育本土生物多樣性」、「永續 利用其組成」及「公平合理的分享利用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所產生的 利益」三大目標。